一是严格落实《建筑法》和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通过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法治建设,积极推行依法行政,在全市落实建筑业五方主体的责任制,开工之前全部签订责任状,为确保质量安全打好基础。
二是依法查处建筑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查处建设单位(开发商)肢解发包、压缩工期、签订阴阳合同、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资质挂靠、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偷工减料,中介机构弄虚作假、扰乱市场等行为。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途径,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做到执法信息公开、执法程序透明、执法结果公示,防止乱作为、不作为和选择性执法,提高执法的公信力。
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
一是全力推进浙江省建筑市场诚信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统一安排,绍兴正在对本市建筑业企业、人员和项目信息进行录入和审核,争取在年底之前联网。
二是出台《绍兴市建筑工程招标评标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和完善市区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
三是实行建筑企业约谈制度。在建筑市场行为、质量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筑企业,由建管部门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拒不整改的予以严肃处理。
四是联合公检法打击项目经理经济犯罪行为,净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公安局驻建管局联络室的作用,坚决打击建筑领域项目经理经济犯罪行为,逐步形成建筑领域违法案件查处机制。目前,该市已多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违法犯罪的项目经理。
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一是在市区全面实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制度,实现管理模式逐步走向标准化、信息化,充分发挥“智慧建管”的管理作用。
二是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重新修订了《绍兴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多次组织开展绍兴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在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三是在市区推行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绍兴市市立医院工程和羲之湖小区工程已试点实施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预计下半年将在市区全面推广。
四是发挥样板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工地管理水平。4月,该市在市立医院工程现场召开“绍兴市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现场观摩会”,进一步提升建筑企业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水平。
五是启动“绍兴市建筑业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活动,时间为6月5日~9月15日,主要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方面的情况。
六是履行社会责任,提升行业形象。该市积极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工地噪音管理,规定5月31日~6月16日为中高考建筑施工限噪期,在此期间停止夜间施工,中学周围150米范围内24小时停止施工。违规施工的,坚决进行严肃处理。
进一步推进建筑泥浆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管理
一是启用建筑泥浆的资源化利用项目。1月初,绍兴市再生利用项目投入运营,标志着绍兴市区建筑泥浆实现了“企业化运输,统一化管理,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的预定目标。
二是启用工程渣土运输企业。1月底,绍兴市出台了《渣土运输企业综合业绩考核办法及细则》,确定了第一批工程渣土准运企业,首批50辆新型环保工程渣土车辆已投入运行。
三是启用信息化的泥浆渣土管理平台。5月,绍兴市启用了全省第一个建设工程信息管理中心,该系统平台已覆盖绍兴市区,对泥浆和渣土的运输处置管理实现了“监管、监控、调剂、考勤”四大功能。